2019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 新闻公告

2019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承办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中奥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19年10月11日-13日

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中心

三、竞赛项目

50、100、200、400、800(限女子)1500(限男子)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各级各类体校;体校联合会会员单位均可报名。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3-14岁组(2005年-2006年出生者)

11-12岁组(2007年-2008年出生者)。

(二)以体校、会员单位为单位统一报名。比赛时持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

(三)每个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每组别运动员限报6男、6女,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四)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不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只能进行测验,不计取名次、不录入成绩册。

(六)各参赛队伍须自行为每位参赛的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参赛队员网上报名需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只进行决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四)处罚

  1、运动员如弃权,取消所有项目参赛资格。

  2、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3、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故意慢游(报名成绩的10%),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所有比赛项目成绩按测验处理。

  4、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按测验处理。

  5、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七、经费

(一)竞赛组织所需费用由赛事组委会承担。

(二)编内人员赛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通知。提前报到,延后离会费用自理。

(三)超编人员住宿、差旅、伙食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费用由承办地组委会以补充通知告知。

八、录取与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状,如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含8人/队)只录取前3名;如参赛人/队数只有3人/队,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队的,该项目比赛取消。

(二)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报名请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进入“游泳赛事”专区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时使用手机号码即可,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李振图:15628860975。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另行通知。赛前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比赛规模保证运动员25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超过将不再接受报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电话:010-67170587,传真:010-67170595,邮编:100763。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4层401

电话:010-67122931,18801472490.邮编:100062

(二)赛区联系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七路166号

电话:(028) 60302358

联系人:吴纯通。

(三)报到:裁判长、技术代表提前2天报到,各运动队赛前1天到赛会指定酒店报到。

(四)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指定代表1人参加。

(五)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十、裁判

总裁判、副总裁判和部分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须标明运动员出生年及主管教练员姓名。

(二)成绩册必须有总裁判签字,否则成绩无效。

(三)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项目顺序为自、仰、蛙、蝶、个人混合泳、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